“2012年,市财政按照每个村10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并对薄弱村适当倾斜。”近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自去年两会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提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决定继续实施第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
“2011年,全市每个村的平均固定收入是48.64万元,而我们村连30万元都不到,没有钱,限制了村里的发展。”市人大代表、凤鸣街道灵安村党总支书记顾利敏在去年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政协委员杨汉荣说:“从2001年开始,我市先后实施了3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成效明显,一些薄弱村不仅摆脱了困境,有的甚至步入了经济强村的行列。”
如果说出台补助政策只不过是帮助薄弱村解决“燃眉之急”的话,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更为“治本”的措施。
盘活存量资产、开发自然资源、购置农业设施、兴办服务项目、抱团联合发展等等,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转化薄弱村”的发展思路,在《关于实施第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的意见》文件中,一系列方法举措都有所体现。与此同时,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健全村级发展用地机制、实行用电用水通信优惠等扶持政策也一一出台。
村集体“不差钱”,村干部办事底气足。谈起这几年村集体的变化,梧桐街道新玄村村委会主任李月兵感慨万千:“如今政策好,要为村民办点事,向上向下都不用去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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