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民林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乱停车等违章现象随处可见,市民看到车辆违章后拍下的照片或视频,是否可以作为公安部门的处罚证据。
记者核实:林先生介绍,现在桐乡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但不少车主缺乏必要的“车德”,随意停车、不打转向灯转弯、不变换灯光等等随处可见。“我碰到这样的情况,经常会拿出手机将违章行为拍下,然后发到微博上,提醒大家注意,也让车主曝曝光。”林先生说。
林先生表示,公安部门如果能将市民拍下来的照片直接作为处罚证据,既能减轻交警的工作量,也能给有车一族敲响警钟,让他们时刻都不敢放松,违章次数就会大大减少。
相关部门表示: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市民拍下的违章照片不能直接作为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证据,因为市民不具备执法权。他解释说,《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市民如看到违章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或者将照片和视频提供给他们。不过,这些照片和视频也只是起到提供违章线索的作用,并不能直接成为执法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举报并不是取证,只有执法机关对举报者进行询问的过程才算是取证,举报者的证言如果被法庭认可是真实的,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才是证据。如果举报者证言不能证明案件事实,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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