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了浙江省也作为“营改增”试点范围,并从12月1日正式实施,将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重复征收问题,使大部分行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幅。
“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个长期利好,服务业企业将充分利用政策洼地借势发展,把税负减轻释放的资金用在提高专业化程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等方面,不断做强做大企业,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