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的陈女士银行储蓄账户上突然平白无故多了10万元,正当她以为天下真的掉下一个大馅饼而欣喜万分时,德清法院一纸判决让她必须返还这笔钱。
去年九月的一天,家住在桐乡市洲泉镇的张某去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洲泉分理处汇钱,却鬼使神差错将10万元汇到了德清新市镇陈女士的中国农业银行德清县新市支行账户上。第二天,陈女士去营业窗口领款时,突然发现自己账户上多了10万元。过后陈女士的女儿通过网上银行将10万元存款分两次转账汇至其丈夫姚某的银行卡上。
张某通过查询账号所在地银行和客户信息并经四处打听,好不容易联系上了陈女士,并要求陈女士将10万元还给自己,但是陈女士表示打到她卡里就是她的钱了,怎么都不肯还出来。
经多次交涉无果,张某一纸诉状将陈女士告上了德清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与张某之间没有经济交易,陈女士获得张某的10万元没有合法依据,陈女士获得利益,使张某有损失,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令陈女士返还张某10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女士仍然不肯还钱,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12年8月申请德清法院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多次主持调解,陈女士了解到张某的10万元钱是汇去朋友的公司用于救急的钱,自己硬拽着花不舒坦,现在还被官司缠身。经承办法官重点做陈女士思想工作后,陈女士表示愿意返还。
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陈女士当即将10万元返还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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