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我爸爸失踪4天时间了,去派出所报案,民警说没有其他线索不能立案。”上周五,市民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希望派出所立案,同时又借本报帮助寻找失踪多日的父亲。
记者核实:王女士介绍,她家在石门镇叶新村,父亲王金海今年53岁,平时开拖拉机帮人拉货为生。10月21日,王女士母亲起床后,发现丈夫不在家,以为又到田里采菊花去了,可是一到田头却不见人影,拖拉机也停在家门口。王女士焦急地说:“我爸走的时候,除了手机什么也没带,身份证、钱包都在家里,打他手机又打不通。”
10月24日,寻找未果的王女士前去石门派出所报案,想请民警帮助其寻找父亲。“他们对我说,我们的情况不算严重,不能立案。”王女士不解地说,“难道一定要被绑架了、出人命了,才算严重、才能立案吗?”
相关部门表示:石门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女士混淆了一个概念,报案不等于立案,民警接到报案后,首先是受理,然后是调查取证,再根据调查的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才能最终立案。目前,派出所已受理这个案件,正在根据家属提供的线索帮忙查找失踪人员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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