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濮院镇居民吴师傅向市长热线反映,8年前,他儿子在校读书时被老师打了一个耳光,之后,儿子就出现精神恍惚、不爱说话等症状,当时学校用3000元钱私了,吴师傅同意了。后来发现,儿子的病一直没有好转,他认为学校应该继续承担责任。
记者核实:吴师傅介绍,他儿子在上初一时因调皮被老师打了一个耳光。“当时我儿子也没有告诉我们,过了几天才说出来的。”自从被老师打后,吴师傅的儿子便出现了精神恍惚、不爱说话等症状,还不愿去上学。于是,吴师傅带儿子去嘉兴、杭州等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郁抑症、狂想症。“给儿子看病花掉了6000多元医药费,但学校说出于人道主义,补助给我们3000元钱私了算了,我因为当时急着筹钱,就签字同意了。”吴师傅说。
从初一至初三,儿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不容易坚持到初中毕业,去嘉兴职业学校读书,才上了7天课,就被告知儿子经常逃学,于是只好退学。
这些年来,吴师傅儿子的病一直靠药物来稳定,去年一年几乎都在嘉兴康慈医院住院,被该院鉴定为“精神残疾Ⅳ级”。由于吴师傅早已退职在家,每月仅有1400多元的收入,而这些年来儿子的医药费已花去5万余元。尽管社区为其申报了低保户、经济救助等,可他儿子今后仍需要不间断的治疗。虽然当时与学校了结了此事,但吴师傅希望学校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相关部门表示:浙江缘缘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爱英认为,既然吴师傅当时签了字领了钱,就表明双方已经协商成功,达成协议,而且,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处理起来就更加麻烦。潘爱英建议,吴师傅可以到市司法援助中心去试试,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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