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桐乡市正式发布《桐乡市市区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实施方案》,从9月1日起,将对进入桐乡市区的高污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以有序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方案规定,限行对象为所有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其中二轮摩托车、已有淘汰计划的公交车暂不采取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7:00至19:00。限行区域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从2012年9月1日起,振兴路(文华路至环城东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二阶段从2013年3月1日起,振兴路(文华路至环城东路)、庆丰路(环城北路至环城南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三阶段从2014年1月1日起,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文华路、环城北路环线以内(不包含环线)道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方案明确,限行实施后二个月内对违反规定的车主以教育宣传为主,二个月以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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