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5年前,我参加农业普查时摔了一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可是至今村里只给了我500元钱。”昨天(7月17日),凤鸣街道合星村村民姚天成至电本报记者,希望帮他落实医药费。
记者核实:姚天成介绍,2007年夏天,他作为一名普查员参加了当年的农业普查。“每天骑着一辆小三轮车东家进西家出,按照农业普查要求登记资料。有一次,我骑车时摔了一跤,连人带车翻倒在路边,伤到了尾椎骨,看了好几家医院都没有彻底治好,医药费花去数千元。”姚天成说,当他就医药费去村里交涉时,村里只给了他500元钱。
随后,记者致电凤鸣街道合星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黄爱忠介绍,2007年全国农业普查时,姚天成已经71岁了,村里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想要换人,可是老人一再表示可以胜任,于是,就让他参与了这项工作。黄爱忠说,当年10月一天,姚天成突然拿着一堆发票来到村委会,说自己在普查时摔了一跤,要求村委会报销。村委会得知此事后讨论认为,姚天成没有在第一时间将自己摔伤的事告诉村委会,也没有提供在普查过程中摔跤受伤的证据,同时,姚天成提供的医药费发票有许多不是正规医院出具的,所以村里按正规发票上的金额给予了赔付。
一方认为受了伤得不到保障,另一方认为是在按章办事,此事到底该怎么处理?
相关部门表示:市人保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绪江认为,要解决这件事,还是在于老人和村委会的具体协商。因为老人没有参加合作医疗,更不可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可能纳入报销范围。所以双方应该坐下来沟通协调,互相换位思考,达成一致协议,否则只能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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