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桐乡法院受理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据了解,该案是继去年平湖之后,全省第二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今年4月初,有群众向桐乡市环保局举报称,在乌镇陈庄村的一个非法旧桶切割作坊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希望将其取缔。乌镇环保所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调查,并查证举报属实。据了解,这个旧桶切割作坊是由湖州南浔人张某在2011年8月开始经营的,主要就是将回收来的废旧工业铁桶切割压扁再销售到指定的五金厂,从中赚取差价。这些回收来的工业铁桶内,大部分都残留着一些不知名的难闻液体。“因为没有审批手续,才想到把加工作坊选在偏僻地点。”据张某交代,这些收来等待加工的废旧铁桶全部堆放在露天,一天能加工140到150只。
有村民反映,自从这个非法加工作坊偷偷开起来之后,附近养殖场里的鸭子常常莫名其妙地死亡。为此,环保执法部门当场取缔了这个非法作坊,并对现场的残液、土壤进行了取样。经检测,该作坊排出的残液中含有苯胺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张某也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污染发生后,当地政府对该场地进行了清理和污染消除,花费2万元。桐乡市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张某明知自己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有重大污染,既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也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重损害了环境公共利益,故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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