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如何使独生子女健康成长、为独生子女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成为当前计生工作的重要“命题”。6月22日,桐乡市“相伴成长”独生子女安康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87481名桐乡本地独生子女将享受由政府买单的安全健康保险。据悉,桐乡的这一举措,在嘉兴市范围内尚属首例。
投保解决后顾之忧
记者从桐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获悉,由政府出资为独生子女购买安康保险从2011年6月1日起在崇福镇开展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2012年6月1日,桐乡市决定在13个镇(街道)、振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行。
“独生子女安康保险是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桐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奚春友告诉记者,稳步推进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工作有利于防范和降低育龄市民在独生子女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也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以率先试点的崇福镇为例,由镇政府出资14万多元,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为全镇符合条件的14281名独生子女购买了“呵护雏菊”保险产品,有效地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的抗生育风险能力。据了解,自去年6月1日保险生效到去年年底,已理赔了4例共计12万元,所有理赔金都送到了家长手中。“通过安康保险,真正保障了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后能得到基本的治疗和必要的扶助,帮助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
符合条件即可参保
据了解,凡是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母亲在49周岁以下(即196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桐乡本地独生子女均可参保。每个参保对象,每年的保费为8元,所需的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计划每年投入约100万元。
2010年7月1日,《桐乡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计生公益金的扶助对象和标准进行了规定,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家庭,视情况给予3000到4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意外伤(病)残的家庭,视情况给予2000到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这个《管理办法》的实施,主要目的是政府对因意外造成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适当的一次性扶助。”奚春友告诉记者,而这次独生子女安康保险不仅在理赔额度上有所增加,还可以选择“续保”,在政府摸清参保底数的前提下,做到一年一摸底,一年一签约,且每年的保费保持不变。
记者注意到,此次安康保险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参保的独生子女在投保期间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将获得理赔金30000元;因意外残疾或烧伤,理赔金根据残疾或烧伤的程度按比例给付,最高赔偿20000元;患有恶性肿瘤等30种重大疾病的,理赔金额为3000元。
首批参保人
保险期限为一年
经过前期摸底,由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计生办、计生协会对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认真核实、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目前桐乡全市范围内8.7万余名独生子女已成为安康保险的首批参保人,保险期限为一年。
考虑到参保人数较多,这次保险并不是由独生子女家庭以个体形式签署保单,而是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统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减少管理难度。
同时,以自愿投保为原则,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安康保险。各级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排摸、登记造册过程中,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让其家长在《“相伴成长”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告知书》上签字;而对一些可以参保却不愿参保的独生子女也不会强制要求其参保。
“考虑到可以降低自己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风险,同时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一般家庭都会办理安康保险。”桐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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