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市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决策水平,提升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监督效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范围,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大人、财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保障问题;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扭转被动执法的局面;要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意识,着力改变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洪在会上指出,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行政领导的责任,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政府权力有限化、运行规范化和工作服务化的要求,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步伐,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行听证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科学和依法决策水平。
张林洪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切实把依法行政纳入各级行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树立执法保发展、执法为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金根、曹荣金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济贤、吴娟芬、孙琦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炳泉,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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