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出台政策鼓励企业科技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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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田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县域工业经济产业竞争力,推动青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策规定,鼓励企业加快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给予与中科院下属研究院所或“211工程”院校合作在青田建立并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联合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鼓励企业研发设计同时采用计算机辅助工程和虚拟仿真技术,支持企业生产装备同时应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和柔性制造系统技术对传统装备进行改造,对经备案的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另外,还扶持企业经营管理同时集成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知识管理(K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资产管理系统(EA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对经备案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
政策中还提到,大力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原有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经审定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新增设备投入额的10%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项目经审定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总投资1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其设备投入额的8%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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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水日报
作者:
记者 阮春生 徐晓军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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