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调动企业及其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性,高桥镇人民政府从去年开始在《高桥镇科技奖励办法》中加设“专利申请受理奖”类目,用于对所在单位从事专利发明等科技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当年申请并受理的每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奖励500元、300元和1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750元、300元。
2012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工作的扶持力度,高桥镇政府对科技奖励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政策提高了对专利申请的奖励额度,发明专利每项增加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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