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开出今年第一批罚单,对9家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企业处以总计35.5万元的处罚。
今年,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第一批罚单的数额远远高于去年同期的处罚力度。
在市环保局公布的首批罚单中,记者看到,其中4家企业因不符合建设项目审批要求而被处罚。如大麻镇一家不锈钢加工厂,主要从事厨房设备的酸洗加工,但该厂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就擅自投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厂房北侧外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厂处罚款10万元。
还有企业因违反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相关规定,吃了罚单。崇福镇一家企业主要从事粉煤灰纤维的生产销售,2011年8月建成并开始投入试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产生,当地群众多次举报,去年年底就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但今年2月发现该厂依旧在进行试生产,被再次责令停产后,3月份群众举报该厂仍在生产中。鉴于该企业未经审核同意擅自试生产的行为和屡教不改的态度,最终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9万元。直到这时,企业负责人才后悔莫及:“这都怪我对环保知识不了解,今后一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
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因为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涉嫌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对暂不利用的工业固废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受到了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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