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零时起,我市正式实施桐乡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策。此次改革惠及哪些群体?哪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市民政局局长陈建良对此进行了解答。
记:这次深化殡葬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陈: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免费提供四项基本服务项目:即使用普通接尸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送遗体(骨灰);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在市殡仪馆冷藏存放遗体3天(含)以内;在市殡仪馆寄存骨灰1年(含)以内。
在免除上述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死亡后,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再免费使用市殡仪馆小告别厅1次,赠送骨灰盒1只。
记:按照新规定,凡积极推行节地、环保、生态葬法的,均可享受相关的补助,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陈:本市户籍居民对逝者实施环保生态葬法的,按下列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一)将骨灰撒入市民政部门指定区域的生态葬法(含海葬等骨灰撒散葬法),每具补助6000元;(二)采取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等方式将骨灰直接深埋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生态墓地内,不留坟头,以花、草、树等代替碑牌的,每具补助3000元。
记:长效管理如何跟进?
陈:市财政按本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2元的标准核拨殡葬工作经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具体举措包括: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对镇(街道)安息堂、生态墓地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建立殡葬工作考核制度,对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奖励,着力提高入葬率;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记:市民在申请享受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和环保生态葬法补助时需要走哪些程序?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陈:符合免费条件的人员死亡后,申请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凭《居民死亡殡葬证》,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填写《桐乡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逝者有效身份证明;属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
申请生态葬法补助的市民,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或《火化证明》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桐乡市生态葬法补助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逝者有效身份证明。
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生态葬法补助等费用具体如何结算?
陈: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生态葬法补助等费用按下列办法进行结算: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小告别厅以及骨灰盒费用,由市殡仪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按实直接予以免除,并填报结算单据按月汇总上报市民政部门;二、生态葬法补助款由市民政部门根据生态葬法实施的具体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汇入申请人指定账户;三、市殡仪馆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发生的免费项目按逝者人数编制清册并进行汇总,附相关材料送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四、市财政部门按实每月与市民政部门进行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凭《火化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可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由镇(街道)民政办与市民政部门结算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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