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新桥村驻村干部 沈正涛
1.明确产权,划分事权。长期以来对农田水利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全部划归村集体所有。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权明确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2.建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水利、财政、国土、农经、农综、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与维修。
3.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农田水利管护岁修基金。实行专账管理,滚动使用。
4.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护机制,实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全覆盖。
5.计划在新桥村设立全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新桥村水利排灌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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