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桐乡“小马哥”被判刑二年九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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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发版小马哥可以说是电影《英雄本色》的代名词,深入人心。这不桐乡也出了个“小马哥”,这个“小马哥”来头不大,口气倒不小。但是光口气大是没用的,因为结伙殴打他人,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14日,桐乡“小马哥”被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小马哥”本姓范,是桐乡屠甸镇人,小学毕业后就出来“混”社会,可谓“前科累累”。范某在屠甸镇是小有地位的,在屠甸打工的外地人都尊他为“小马哥”。
事情发生在2011年8月24日晚上,范某带着“小贵州”等三个小跟班(均另案处理)出来吃夜宵。在四人喝酒喝到兴头上,醉意正浓时,有四个人开着车到旁边的烧烤摊上吃夜宵。范某数着空啤酒瓶子说:“你们看,其中那个小春我是认识的,他现在混得不错!”“小贵州”红着脖子说道:“既然认识你也不来打个招呼,你不是太没面子了,我们去叫他过来敬酒!”“小贵州”两人到了小春他们桌旁,拍案道:“小马哥叫你们过去喝杯酒!”“小马哥是谁啊?”小春的朋友阿星并不认识这位“赫赫有名”的“小马哥”,一脸茫然。“小马哥你们都不认识啊?”“小贵州”顿时提高了嗓门。阿星被“小贵州”的嚣张刺激到了,想去会会这位“小马哥”。小春担心阿星一个人过去出事情,就陪着他来到范某桌前。
“小马,你也在吃宵夜啊!”小春很自然地打了个招呼。谁知道刚一说完,一个空啤酒瓶就当头下来,血当场就流下来了,小春有点生气:“小马,你什么意思?”这时另一小跟班“小黄毛”很狂地把酒瓶砸碎后顶在小春的肚子上。范某意识到事情可能要闹大了,伸手想去拉小春,却不慎把小春脖子上的金项链拉断了。小春大喊“抢劫”,跟小春和阿星一起吃夜宵的另外两个人闻声举着棒球棒向这边奔来。就这样,一群人混打在一起。
经法医鉴定,小春被打成轻微伤,小春的一个朋友被打成轻伤。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说,范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范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英雄本色》的小马哥重江湖哥们义气,桐乡的“小马哥”这样目无法纪,结伙打人,效仿不成,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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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童剑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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