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代市长盛勇军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草案)》、《桐乡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草案)》、《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办法(送审稿)》、《关于2011年度2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2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的汇报》和《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等议题。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增加,全市农业生产的效益也得到提高。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的土地用途;要建立设施农用地监管的共管责任机制,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要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有序发展。
会议认为,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与销售价格。要限定套型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要在审核上严格把关,明确准入条件,加强核查;要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加强公示,同时探索建立退出机制,以更好地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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