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作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个试点县市和5个重点联系县市之一,在今年年底整体启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于12月21日在第一人民医院先行实施,其他公立医院,包括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康慈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和康复医院将于2012年分阶段实施。现将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明确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把县级医院建设好、发展好,对于更好地保护群众健康,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尽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使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本市内基本解决,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二是有利于建立新型公立医院卫生经济运行新机制,尤其是扭转“医药养医”机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医院重新回归公益性;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两级医疗机构的发展。
二、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特点是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保证改革顺利推进。“一减”是通过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和强化合理用药等举措,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一调”就是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适当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但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一补”就是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同时,调整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市级公立医院、市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价格改革后,群众是否得到实惠?
这次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的一种新机制,不是简单的实行药品零差价的问题。这次改革,一方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除中药饮片外)提供;另一方面,适当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增设一般诊疗费。这个适当提高,是建立在物价、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调研、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确定提高额度。根据测算,总体上群众是得实惠的。但是,对于每个病人来讲,近期内感受不是十分明显。从长远看,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将有效遏制医院、医生的逐利行为,也就是从根本上控制了“大处方”以及滥用抗生素的行为;通过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和强化合理用药等举措,一方面使得用药、检查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有效降低病人医疗负担,另一方面合理用药后对于治疗疾病和病人身体健康都有好处;通过调整和完善医保、农保政策,一方面引导病人合理看病,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另一方面,结算制度改革,能够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价格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了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价格改革适当提高了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增设一般诊疗费,具体是:
1.市级医院增设门诊诊查费:将挂号费、诊查和药事服务三项合并实行打包收费;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一般诊疗费”,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药事服务和就诊当日注射(输液)费打包收费。
2.住院床位费作小幅调整,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作不同程度的调整。
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市财政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市财政将加大保障力度,合理安排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同时,对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过程中,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有什么调整?
1.职工医疗保险方面:一是适当提高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标准,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70%的补助;对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在职职工在上述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20%,退休人员增加3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增加20%;住院床位费报销由原来的25元/日床,调整为40元/日床。(40元/日床以上按40元/日床报销,40元/日床以下按物价部门核准价报销)
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方面:一是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去年提高10%,其中市级医院报销70%、基层卫生院报销80%;二是门诊报销最高报销限额由500元提高到600元;三是住院床位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5元/日床提高为48元/日床;四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70%。
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卫生部门具体有哪些措施?
为了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这个实效是“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养医机制根本改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实现人人享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管理、医疗行为管理,推进市镇村卫生一体化,推进深化医疗开放合作战略,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惠民便民举措等一系列措施,今后一个时期,将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来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效实施。
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后,对病人看病有什么变化?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后,对病人看病变化比较明显有两个方面:第一,看病流程上的变化。从12月21日起,第一人民医院启动药品零差率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为了确保本次改革的顺利实施,改变了原来的看病流程,要求每个病人必须先挂号后就诊,同时一次性交纳门诊诊查费。这一变化可能会给病人带来某些不方便,需要全体市民的支持和配合。第二,药的品种将有所减少。全市制定了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品种不超过1000个,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他药品,设定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在公立医院的使用金额比例,同时,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促进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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