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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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党规党法和执行党纪政纪的专门机构,是协助党委政府管好党风政风的机构。其职能为教育、惩处、监督、保护。
其主要职责是:
①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嘉兴市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嘉兴市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策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③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④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级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⑤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⑥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⑦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⑧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⑨指导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会同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镇、街道纪委(监察室)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组成人选;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⑩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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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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