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2月5日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了冀友佳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抓好民商案件审判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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