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失踪’了,老板娘回娘家躲起来了,我们被拖欠的工资什么时候才能拿到?”2010年1月中旬,来自湖南、四川、安徽和云南等地的28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帮助他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新闻事件:12名打工者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据了解,这28人一起在梧桐街道安乐村一家羊毛衫加工厂内从事套口工作。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数额都不大,从10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工人们说,眼看快过年了,他们也想早点回家去,可每次他们向老板催讨工资,老板总是推脱过几天付。“一天天拖,再拖下去我们就买不到火车票回家了。”多次催讨后,老板竟然玩起了“失踪”。老板找不到,他们就找老板娘,后来老板娘也跑回娘家躲了起来。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家羊毛衫加工厂是个家庭作坊,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是一个非法加工点。而且这28名外来务工人员中,有12人竟然没有居民身份证,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这就给法律援助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目前,援助律师只能先帮助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16人催讨被拖欠的工资1万多元。
新闻马后炮:居民身份证应随身携带
居民身份证是在各种社会交往活动中能准确、及时地辨别、确认某人具有什么样的居民身份的有效证件。在实际生活中,办理银行存折、贷款、房屋买卖、求职应聘、子女入学的时候都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证。本案中,由于12人现在无法提供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这就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从中可以看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承办该案的龙翔街道司法所所长、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赵叙龙告诫外来务工人员,从老家出来打工时,不管到何地,一定要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明。到达一个地方后,应该到所辖地办理居住证,便于居住地管理。同时,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能到非法企业去打工。外来务工人员出来找工作时,应找那些实力强的企业,实力强的企业相对来说抗风险能力也强,工资支付等各项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规范,而在非法企业里打工,一旦发生工伤、交通事故等,往往会给自己的维权增加难度,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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