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每到年关,各类欠薪案件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好回家与亲人团聚过年,农民工又在四处奔波……从本期起,本报《老百姓》专版推出“欠薪专列”,帮助农民工声讨无良老板的欠薪行为,也借助一些典型案件,提醒广大农民工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闻事件:
老板“人间蒸发”
连续三四个月没发工资后,小蜜蜂附近一家不知名小厂的老板跑了,抛下了20多个眼巴巴等着发工资的工人。
“今年年初以来,老板都是隔月发工资的,厂里生意也不错,工人们还介绍其他老乡来工作。”工人们对记者说,最近几个月,老板突然说发订单的大老板暂时拿不出钱来,大伙儿的工资也只能拖一拖,老板说得还很动情:“等这个难关过去了,给大伙儿加工资。”谁料,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只见老板拿羊毛衫来加工,就是不见发工资。每次问他,他都让工人们放心好了,年底会全部发足工资的。
直到11月30日,工人们感到事情有些不妙,因为已经几天没看到老板了。后来一找,才发现老板逃了。据工人们反映,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衣服和机器,加起来总共只值1000多元。
工人们给自己算了算被拖欠的工资,多的有五六千元,少的也有2000多元,再看看这价值千把元的机器和衣服,心都凉了半截。
新闻马后炮:
欠薪三四个月,为啥不警觉?
拖上三四个月不发工资,老板卷款逃走,职工往往只能干瞪眼。为什么呢?就因为公安机关没有法律依据来追捕这些逃逸老板。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恶意欠薪”明确定罪,警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只能通过对“恶意欠薪”关联行为的查处,来达到定罪处分的目的。例如,一般恶意欠薪会涉及合同诈骗、虚假出资、挪用资金、销毁会计账册等,就可以以这些关联行为来定罪。目前来说,刑法中规定的78个罪名都可以用来处罚恶意欠薪的关联行为,但一旦其关联行为不在这78个罪名中,则无法通过司法程序对“恶意欠薪”行为进行法律追究了。
那么,在法律空白尚未填补的现在,如何对付这些无良老板呢?一旦发生欠薪行为,职工们应该引起警觉,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督促老板按月发放工资。这样一来,就算老板逃跑,职工也能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企业,特别是没有工商执照的小作坊是欠薪高发区,打工者尽量不要到这样的企业去打工。相关部门也应该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户,积极完善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为打工者托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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