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由国家卫生部统一调配、省卫生厅下发的首批1.2万人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运抵桐乡。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和省卫生厅下发的接种方案,从今天起,第一批疫苗将对处于一线岗位的公安、交通、社会福利、社会窗口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公共服务岗位的五类重点人群,陆续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五类重点人群将分步实施接种
据了解,被列为首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五类重点人群包括:医疗机构一线医护人员;疾控机构一线人员;一线的公安干警;公共事业服务人员;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市卫生局表示,对上述人群将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分步实施接种。首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至31日。
另据了解,年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还会有两批疫苗到位,届时将考虑在教师、学生和慢性病患者等对象中开展接种。
开展重点人群甲流疫苗接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如果有条件,每个人都应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我们国家不可能全民接种,因为疫苗生产能力有限。
接种疫苗的目的是降低病死率和发病率,降低流感流行的危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维持公共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优先为公共服务人员接种。在这个基础上,再对特定人群接种,如中小学生和一些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员接种。
国家目前生产的疫苗全部是中央收储,任何地方政府、个人、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都不允许采购。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上市流通,不能自费接种。
可在集体单位内设立临时接种点
对于五类人群如何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市卫生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为方便重点人群得到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保证疫苗接种质量和接种安全,对一线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公安、交通、检疫等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可在其工作单位内设立临时接种点,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负责接种,也可由工作单位组织前往接种单位进行接种。采取先通过各单位摸清应接种对象人数等基本信息,再商定接种场所、接种形式,安排接种时间和人员实施接种。
因特殊原因在集体单位接种时没有接种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与接种门诊协商另外安排接种时间,并持所在单位证明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临时接种点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市卫生局要求,在医疗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要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时接种场所要求,并安排足够数量的经过培训的合格接种人员负责现场接种工作。受种人群所在的集体单位应提供合格的临时接种场所和留观场所。
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我国生产上市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是安全的,是经过严格审核的。系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疫苗生产株)接种鸡胚,经培养、收获、灭活、浓缩、纯化、裂解后制成。疫苗的血清学效果和安全性达到了WHO和欧盟的标准。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局部疼痛、红肿,全身的不良反应是轻度发热、头疼等等,与季节性流感疫苗基本相同,目前还没有发现罕见的不良反应。
以下人群不能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疫苗是从鸡胚里培养出来制作完成的,会含有一些鸡蛋的成分,对鸡蛋过敏的人不能接种。患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的也不能用。国家现在还没有做3岁以下儿童的临床实验,3岁以下儿童也不接种。其他情况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
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的风险性不确定,同时,我国一直将孕妇列为季节性流感疫苗禁忌人群。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
其他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
接种疫苗是很重要的流感预防措施,但不是唯一措施。除接种疫苗外,个人还可通过其他防护措施预防甲型H1N1流感。例如,用肥皂和清洁的水经常洗手;减少或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注意室内开窗通风;感染甲型H1N1病毒后最好在家休息,避免传播给他人;应注意在咳嗽及流鼻涕时用纸巾遮挡口鼻,并将污染的纸巾扔到垃圾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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