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推广实施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天然矿泉水制售进行了新的严格规定,要求矿泉水外包装必须标明水源地,并首次提出了 “溴酸盐”的限量指标。然而,笔者10月27日走访我市多家超市商场发现,符合新国标的矿泉水尚未上架 ,不少市民对矿泉水新标准的内容知之甚少,甚至是全然不知。
在振兴路一家大型百货超市,饮用水售卖区摆放着多种瓶装水,矿泉水、深层海洋水、纯净蒸馏水、山泉水……种类繁多,品牌商标也是五花八门,价格从一元到十多元不等。笔者观察发现,很多矿泉水标签上注明了所含矿物质、PH值、产地等,但没有标注溴酸盐含量。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对于矿泉水的新标准倒不清楚,不过‘十一’黄金周后,矿泉水销售一直起落不大,没什么影响。”
一些规模较小的商店、小超市,矿泉水生产日期都在七八月份,包括康师傅、冰露等品牌的矿物质水都还是“老面孔”。在文华路附近一家超市内,笔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正在购买矿泉水的市民,说起新标准,大都是一头雾水,对于“溴酸盐”和矿泉水包装上的矿物质成分指标,也是一知半解。市民王女士说,她购物基本不会去留意矿泉水瓶上面的标签和具体指标,只看重品牌和生产日期。她认为上市出售的矿泉水肯定是有质量保证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对人体有帮助。对于矿泉水会含有可能致癌的物质,她感到不可思议。
据悉,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义为2B级潜在致癌物,正常情况下,水中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矿泉水,可能会致癌。以前我国很少使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一般都使用氯,因此国家未对溴酸盐进行限量要求。
近年来,矿泉水生产企业普遍采用臭氧杀菌,溴酸盐这种生产中衍生出的毒副产物,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新国标《饮用天然矿泉水》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每升不超过0.01毫克。因此,为了保证饮用健康,作为消费者,今后购买应该多关注矿泉水标签,尽量选择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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