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内,市区多名出租车司机遭遇“碰瓷”敲诈。他们有的选择了“私了”,有的报警后也花钱了事——
本月上旬,我市多名出租车司机打进市长电话反映,晚上出车时经常碰到“碰瓷党”,报警后如果“公了”,交警必然会依法暂扣出租车;“私了”的话又被白白敲诈几百元,他们希望公安部门对此加大打击力度。
案例一:“的哥”深夜被“碰”掉数百元
7月30日晚上,出租车司机杨师傅像平常一样在路上拉客,10时多时两名二三十岁的外地乘客上了他的车,说要去润丰步行街,到了麦当劳门口时,其中一名男子又说要再往北开一些,在“江南名灶”饭店附近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有一人说要下车。那名要下车的男子准备付钱时,另一名男子硬要自己付,两人开始演起戏来,这时杨师傅开始意识到可能遇到“碰瓷党”了,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在一名乘客下车后,杨师傅发动车子准备离开,刚起步只听见刚下车的这名乘客喊了一句:“你压到我的脚了。”杨师傅下车查看时,对方一口咬定车子压住了他的脚。在他们理论时,不知从什么地方又来了一名男子,指责杨师傅撞了人还要赖账。为了不让自己吃亏,杨师傅也拦下了路过的两辆出租车,让驾驶员在旁边多呆一会,以防对方动手敲诈。
杨师傅说,车子开动时大部分人会本能地后退,而那名男子却相反地靠近车子,他怀疑男子故意将脚放到轮胎下。于是,他立即报了警,交警来后,那男子又说伤在了腿上。为了验伤,杨师傅就带他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果只是一些皮外伤。报警后,杨师傅的出租车被依法暂扣了,第二天当事人双方在协商时,对方提出了赔偿700元的要求。杨师傅说:“如果不给钱,他就跟我拖时间,我的车也要在解决好之后才能提走,每天近200元的损失,谁也耗不起,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只能付给了对方钱了事。”
这段时间遭遇“碰瓷党”的不只杨师傅,他的另一名出租车司机朋友也在同样的地点被他们“碰”掉了700元钱。为什么“碰瓷党”专找出租车下手?杨师傅说,出租车司机是最耗不起时间的,超过3天就会损失600元,还不如直接给对方钱,但是这样做更加助长了“碰瓷党”的嚣张气焰。
案例二:没撞到人,车主照付100元
今年5月中旬一天晚上,学前社区居民陆先生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环城北路上,当时车速大概在每小时20公里。经过市委党校旁边的路口时,一辆电动三轮车慢悠悠靠过来,陆先生刹车停住打算让他先过。想不到电动三轮车车主把车驶过来,对方的反光镜碰了一下,然后走下车坐在了地上,等陆先生下车查看的时候,对方抱脚呻吟了。
陆先生问他人怎么样,对方什么也不说,一脸痛苦的样子,把一只鞋子扔了过去,鞋子的鞋面和底已经分离,说是被陆先生压坏了,要赔100元鞋钱,说那是新鞋,第一次穿。陆先生想,要是鞋子被车压成这个样子,那他的脚还不粉碎?再说是对方开过来先撞的,凭什么给他钱?陆先生准备离开时,附近马上走出几个人来,围着陆先生不让他走,看对方人多,陆先生扔下50元打算走人,但对方动作敏捷地跳起来,拦住了车头,非要100元,陆先生说这次只有自认倒霉了。
公安部门:车主应报警,不提倡“私了”
市公安局宣传中心主任冯一飞认为,类似事故到底算不算“碰瓷”,仅凭交警的现场查看是很难鉴定的,如果对方称被撞伤了,车主正确的做法是先报警,然后在交警查看现场后,再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医院会对其基本伤势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车主认为对方是“碰瓷”的,还可以由法医对伤者作新旧伤认定,如果被查出来是旧伤,基本上可以认定为“碰瓷”,车主不但不需要赔偿医药费,公安机关还要追究“碰瓷人”的法律责任。为什么“碰瓷党”屡屡得逞,主要原因还在于大部分车主选择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认为数额不大,“私了”算了,孰不知这样做会更助长了这种嚣张气焰。
记者就此事采访一些市民,他们认为,发现自己遇到“碰瓷党”时,要主动报案,不过报案的方式也有讲究,拨打“110”报案时不要说是交通事故,而应说是敲诈等治安问题。因为若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的话,若当场调解不成,民警会将事故车开走,并扣证,之后,双方还得多次去事故中心协调处理,时间会拖得较长。“碰瓷”属于敲诈,应以治安问题报警,110报警中心会通知属地派出所处理,处理过程中不会扣车,这样相对来说,车主的权益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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