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市区违章设摊和越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区道路、公共场地、人行道上摆设摊点、越门经营。凡要摆设摊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区指定的便民菜场设摊经营,并自觉服从管理;
二、饮食、烧烤类摊位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入室经营,并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规范油烟排放和卫生管理;
三、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告要求,于7月31日前自觉整改到位。
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并作出行政处罚。
桐乡市创建办 桐乡市城管执法局
桐乡市工商局 桐乡市卫生局
桐乡市环保局
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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