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坚持不懈建设“生态家园”的桐乡市,12月16日向以浙江省环保局副局长方敏为组长的省级生态市创建考核验收组交上了一张满意“答卷”。验收组在反馈时认为,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数据翔实,公众调查满意率为98.6%,对照《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桐乡市各项考核指标基本符合省级生态市的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验收组观看了桐乡市生态市创建宣传片,并听取了桐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市的工作汇报。验收组分成城市工业、农业农村两个组,现场检查了市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桐乡植物园、城市污水处理厂、巨石集团污水净化站、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河山镇东浜头村、华庄生态农业园等。每到一个检查点,考核组都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了解各单位在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方面采取的举措。验收组还审核了有关档案资料,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振东社区、东兴商厦、桐乡高级中学开展了民意调查。
下午,验收组对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情况进行了反馈。验收组认为,桐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坚持把建设生态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从组织机构、规划制定、政策措施、考核机制上全面落实,工作有力,特色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验收组对进一步深化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验收组希望桐乡市加快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着力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生态创建成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加快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高效优势产业集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同时加快发展规模化农业,培育生态畜牧业、绿色和有机食品产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要健全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全民参与,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全面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和投资环境。
桐乡市委书记费建文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海平作创建工作报告,副市长周民作创建技术报告。市委副书记沈海明主持汇报会。市领导池晓明、吴炳泉等参加会议。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