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日是第二十一个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一院等14个单位在市区菊花广场举行“第二十一个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遏制艾滋 履行承诺”大型公益广告和“第二十一个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环形拱门宣传横幅增添宣传氛围,艾滋病宣传板面、各类宣传资料、现场的义诊及血压测量等活动吸引了过路群众的眼球。本次活动共发放《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宣传资料600余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接受群众咨询,耐心解答,向群众宣传国家对艾滋病防治的法规规定及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法律后果,提高人民群众对艾滋病法制认知。
11月27日,市区范围的宾馆旅店歌舞厅、沐浴行业的业主150余人,参加由卫生监督所梧桐分所组织的公共场所服务行业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就《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详尽的解说,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查,重点做好公用物品消毒及登记,安全套及防治艾滋病资料的放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培训班上,桐乡市疾控中心也就防艾具体知识做深度培训。
据了解,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曾报告总结我国艾滋病流行存在疫情呈上升趋势、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性传播是新发感染等特点。针对艾滋病防治严峻形势,国务院于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求助、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防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艾滋病防治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