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小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很多面店食用的辣酱为一种“运河牌”的辣油辣片,外包装上无“QS”标识。10月23日,该所监督员对石门叶新菜厂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辣片120瓶,辣酱285瓶,成品辣酱2桶(100斤)。同时发现当事人持有的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只有加工、销售酱腌菜(限半成品),该加工点加工设施简陋,环境卫生较差。
执法人员对上述查获的物品当场进行了扣押,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辣油辣片的生产销售,对当事人无证生产,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餐饮业采购违禁原辅料的行为将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执法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购买这种无证小作坊生产的辣酱,以免损害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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