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这表明了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依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必将给我市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对于桐乡农民来说,2004年的春天是一个充满了喜庆的季节。家住崇福镇湾里村村的农民徐金毛至今还记得,2004年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历史性地实施“两减免(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三补贴(粮食直接补贴、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正当他对这个消息将信将疑时,桐乡已率先迈开了农民减负的步伐。
“少取”:农民告别“皇粮国税”
在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了扶持农业发展的“一号文件”之后,桐乡市政府紧跟其后,专门出台了《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农业税。而在这之前,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提前为桐乡农民减负了。通过取消行政性收费、屠宰税和乡统筹费,停征农特税,农民负担从税费改革前的人均101.22元,下降到2003的人均负担56.57元。2004年度免征农业税,再度为桐乡农民人均减负28元。
和田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徐金毛至今回忆起来,依然是感慨万分:“‘皇粮国税’都不用缴了,这在当时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种粮没有负担了,大家的积极性也就更高了。”徐金毛告诉记者,他家共有6亩多的田地,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每年仅是上缴农业税就要两三百元,再加上近200元的村提留金,种田不挣钱。现在,这些都不用再缴了,农民种多少田,就能挣多少钱,轻松多了。
陈雪根是洲泉镇金家浜村的一名村干部,到村委会工作10年时间,以前他最怕的就是过年。每到年底,谁家还有农业税、“三上交”等税费未缴的,老陈等村干部就得挨家挨户上门去收取。遇到不理解的村民,还会招来埋怨声。对此,老陈也很无奈。
在农业税、村提留金等税费取消之后,陈雪根再也不用为此而头疼了。而且,取消村提留金,改为“一事一议”制之后,村民负担没有了,村里的工作开展起来反而更顺畅了。现在,村里先后实施了土地整理、道路硬化、生活垃圾收集等公益事业,都不需要再向村民收钱了。
“多予”:财政补贴年年看“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这也让濮院镇红旗漾村种粮大户周阿龙吃了一颗“定心丸”。
1991年,周阿龙率先承包了村里的84亩抛荒田,种植粮食,到1995年时,种植面积扩大到172亩,当时,有很多人说周阿龙是“傻子”。当然,这也是事出有因,因为当时种植1亩粮食,生产上的投入不去算它,仅是上缴农业税、承包费这两项,每亩就要支出100多元,种粮食没好处。不过,周阿龙还是坚持了下来。
自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周阿龙的水稻种植面积也和这惠农政策一样水涨船高,到今年,已扩大到1300亩。周阿龙说,有党的富民政策,他就有信心做好这个种粮大户。
在市财政局农财科,工作人员给记者列出了今年农户每种植1亩田可以享受到的补贴清单:农资综合直补42.7元、国家水稻良种补贴15元,这两项是所有种粮农民都可以享受到的。而如果种植的是水稻主导品种,每亩还有10元的补贴;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还可以享受每亩20元的种粮直接补贴。此外,还有机插机收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统防统治补贴等,为全市农民增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前后对比,折射出“取”与“予”之间的巨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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