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工作:汇集各界智慧促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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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工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无论是对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还是对推进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我们党加强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合作共事,有利于我们党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改进作风,转变领导方式,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通过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发挥各参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效地整合各种政治资源,不断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桐乡政协已历七届,经过长期的努力,提案工作已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有效机制,工作活跃,成效显著,每年使承载百姓呼声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提案得到有效办理,让我们看到了各部门通过办理提案促进政府工作的“双赢”局面,从而推动了提案工作。
由“要我提”到“我要提”的角色转变。市政协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在新委员培训会上,专门安排提案知识讲座,就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撰写提案、提高提案质量等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广大新委员的提案知识水平。把提案工作与政协例会、调研、视察、走访、约谈等活动结合起来,拓宽委员知情知政渠道;市政协提案委每年向委员发放《提案参考目录》、提供提案范例,引导委员写好提案。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则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加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需、所求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七届政协两年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在认真学习政协组织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和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同时,主动深入基层、走向群众,就某一方面内容或某一项事件进行调研,仔细分析,形成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选题立意高,入题深,破题准。并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案数量逐年增加,提案质量不断提高,两年来共提出提案699件。
“提得好”与“办得好”良性互动。随着七届政协加强提案工作的各项措施逐步到位,提案办理质量也逐年提高,一些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强的重点提案成为各承办单位推动日常工作的重要参考。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主动性日益增强,均建立领导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实现了“要我办”到“我要办”的转换。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和约请座谈等形式,主动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交流,直接了解提案人的意图和初衷,听取意见和建议,力求详尽、具体地答复委员提出的问题,共商解决办法。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如市规划建设局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协商办理市区停车场建设的重点提案,就具体的建设方案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市经贸局、市卫生局和市人事局等部门一把手亲自审阅把关每件提案答复件;市交通局针对部分提案内容组织委员赴外地学习取经,共同商讨提案的落实方案。实践证明,与委员沟通交流的过程,实际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沟通交流中的理解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
“抓落实”和“重效率”双管齐下。近两年,市政协认真学习《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对新时期做好提案工作,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结合多年来的提案工作实践,不断探索研究,形成了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机制和市政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度等。每年的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形成了提案工作的高层运作,使督办的提案由点到面,由重点到一般,层次不断延伸,内容不断拓展,范围不断扩大,督办效果十分明显,也为其他提案的办理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每年联合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提案办理市长分工责任制,听取承办部门办理政协重点提案的情况,征求政协委员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与市政协的“三方”联合督办机制。市政协坚持提案办理走访督查制度,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提案督办工作。对一些职责交叉、综合性强、办理有难度、需要协调的提案进行协商和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既能有的放矢,又区分轻重缓急,督办时能突出重点,抓住要点,不避难点,督办的成效较为明显。
多年来提案工作的实践,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影响提案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委员对提案工作不重视、不参与;因受知情知政不够等客观条件制约,部分提案质量不高;办理提案被动应付、“重答复、轻落实”仍一定程度存在;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评价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提案成效的认定和提案人的积极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提案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的地位更加突出,要认真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积极研究提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提案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创新提案工作机制,着力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成效。要正确把握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强化提案的质量意识,始终坚持将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对此,在数量上,要抓住委员、专门委员会、党派、团体、界别五支队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牢固树立爱心、热心、细心和决心“四心”,确保提案“有人提”。在质量上,发挥专门委员会、联络处、联络组、党派、团体、界别的作用,为委员知情明政、选择提案议题、开展前期调研与提案论证等创造条件,使提案把握住“七性”,即:关注国计民生大事,突出宏观性;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突出前瞻性;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突出真实性;重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可行性;弄清提案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突出可操作性;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向,突出协调性,确保提案“提得准”。
二、创新提案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理工作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在办理工作实践中,要不断总结和规范办理工作,努力形成职责明确、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跟踪反馈、成效明显的工作格局。根据当前办理工作的实际,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办、督查、联络、答复制度和重点提案由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领衔办理和督办的基础上,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小组提出的集体提案,送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阅批,提高办理层次。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分出层次,突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把“文来文往”变成“人来人往”。组织提案人、承办单位,通过协商座谈、专题调研、实地视察、上门走访等方式,实行面对面沟通,满意不满意让委员当面评。同时,积极探索健全专门委员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委员对提案办理进行评议的制度、考核和奖惩制度、“提办”双方沟通交流制度和对提案办理结果实行补充答复制度。
三、完善提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是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重要因素。提高服务质量,要着力做到“五抓”:准确无误抓交办、积极参与抓协办、加大力度抓督办、及时反馈抓回访、跟踪检查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四个层面”的标准,即完善细化提案审查立案标准、质量评价标准、重点提案标准和办理成效标准,从而把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刚性措施来实施。完善政协提案工作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参政议政活动有机结合的机制。建立政协提案委员会、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提案选题、前期调研、重点提案督办、提案跟踪调研等工作,共同推进提案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质量。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集中精力搞好调查研究,既帮助提案人充实和完善提案内容,又帮助承办单位提高办理水平。
提案是政协工作的一块“牌子”,树好这块牌子靠的是“三个质量”的全面提高,多方的支持配合,只有多方努力,提案工作才能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展示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良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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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市政协副主席 潘家春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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