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一制度的推行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充分体现,受惠的是参保的广大城乡居民。
“老有所养”是千百年前古人的梦想,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五有”目标的重要部分。如今,一对夫妇往往要赡养4位老人,面临着沉重的经济压力。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对城市而言,大部分老人有退休金,能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而在农村,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土地流转速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原有的优势地位逐步减弱,老有所养难以兑现。在此背景之下,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惠及城乡居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毋庸讳言,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然而,近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仅依靠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使得传统的“养儿防老”也难以成为老人的最后屏障。加之传统“孝文化”观念开始在年轻人身上弱化,重幼轻老等因素的影响,养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笔者认为,对于养老,人们的思想观念还需转变,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不失为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其好处显而易见:即实行个人参保,国家给予补助的政策,自己缴纳的是保险金的一部分,而得到的是全部;养老保险资金计入个人账户,由国家负责按一定的利率予以保值增值;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不计征税和附加费等等。
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工作压力也不断加大,作为年青一代,积极为家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不仅是孝敬父母的体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己的经济负担,更为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过上更幸福美满的生活。
说到底,人人都会老,关键是如何使自己度过余下的岁月。政府这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并福泽参保居民的做法,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而且对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深化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势必有着深远的影响,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当然,最终受益的还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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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