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执行难”,昌宁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生执行理念,勇破执行难题。
岱双庆是昌宁县耈街苗族彝族乡足口组70多岁的老人,但就为100元的生活费,四年里在母子兄弟之间经历了两次诉讼、两次执行。今年7月8日,老人终于如愿以偿搬回老家与小儿子共同生活,从而也为这起老案画上了句号。
十多年前分家时,岱双庆夫妇与小儿子共同生活。为不增加小儿子负担,岱双庆的老伴搬到长子家居住。老伴病重时,岱双庆也搬过去照料,直到老伴去世,但想不到却引发了一连串纠纷。2004年5月,哥哥状告弟弟。后经法院判决,由小儿子按月给付老母100元生活费,但未得到执行。后经长子申请,乡人民政府按照判决,将小儿子耕种经营的部分田地和泡核桃树划归长子折抵老母生活费。去年3月,弟弟又状告哥哥,要求归还被划出的田地果树,调解达成协议后哥哥也未自动履行。受案后,执行人员并未机械办案、教条执法,而是首先把老人的赡养归属问题放在第一位考虑,积极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一道耐心做各方思想疏导工作。在征得老人愿与小儿子共同生活的意愿后,执行人员满足了她的要求,田地果树也做了妥善处理。
昌宁是个多民族的山区农业县,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一般标的额并不大,但执行起来却很困难。突出表现在被执行的人难找、物难寻、财产难变观,被执行人暂无给付能力,加之山高路远,执行成本过高,执行装备不足。这些困难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无法解决的。对此,昌宁法院理清思路,更新理念,变“关门”执行为“开门”执行。今年4月,县委召开了全县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会议,在全市法院帅先成立了由30多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把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治考核范围,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大执行”工作格局,并依靠该机制执结了一批大案、难案。今年7月,又抽调人员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执行会战,现3个执行小组正巡回在各乡镇厂矿展开了拉网式执行,并已执结案件86件,兑付标的款220.8万多元。
“审执配合、以调促执、合力攻坚、案结事了”是昌宁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题中所提出的一条思路。为此,该院首先从内部建立完善“大执行”工作机制,在审判阶段,通过认真做工作,力争当事人自动履行,由各审判庭“自审自结”,尽量减少到执行部门的案件。要求各审判庭要多想办法,多做工作,尽力争取以调解结案。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有一大批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就是由各审判庭“自审自结”的,从而大大减少了执行压力。刑事审判庭今年以来所办结的自诉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兑现率就双双达到100%。
针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昌宁法院把和谐司法、民生司法溶入执行工作中,坚持多做工作多协调,以自愿履行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慎用强制措施,在执行阶段,仍加强调解,做到以案释法说理,理顺群众情绪,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技巧,规范执行行为。近年来所执结的案件,大多是当事人自动履行的。今年以来,未对一个被执行人采取过强制执行措施,也没有一起矛盾激化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权利人陈卫平在自己多年的老案得以执结后,高兴地写了一封感谢信:“在你们身上,让老百姓看到了司法公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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