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受多家企业委托,有多余发票可优惠代开——近日,市民张先生向笔者反映,称有人给他们发送此类传真。
“受多家企业委托,我公司有多余发票可优惠代开(普通国税、地税、增值税等)。如贵公司在做账、冲账等方面有需要,请与我们联系。”这是市区某公司9月2日收到的陌生传真的内容。
根据传真上留下的电话,笔者跟这家“受委托”的企业取得了联系。接听电话的是一名自称姓林的男子。他说,他们公司在深圳和上海都有办事处,“普通发票都能开,但是增值税发票只针对上海和深圳。”笔者问他销售的发票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如何保证真实性?林某称,他们公司与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公司都有业务往来,一些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便将未用完的发票出售,而他们公司就将这些发票买进,然后根据客户需求,低价卖给有需求的个人或公司,从中赚取差价。
“你把公司资料传过来,我们这边开出发票,然后你通过税收部门网站输入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上网验证就知道发票真假了。普通发票我们收1%的提成,增值税发票收6%的费用,要是开得多可以优惠。”林某一再强调,“放心,我们的发票在你们当地的税务部门也可以查询,一查你就知道真假。”
对此,市国税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法分子依照真发票翻印“克隆”发票,即联系地下印刷厂,依照真发票的样版、规格、号码翻印发票,则涉嫌伪造发票;如果是企业将未用完发票出售,则涉嫌虚开发票。不管这些发票是否真的,私开发票并公然出售,就是违法行为,购买并使用此种发票,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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