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镇堰头村桐乡市炳根废旧纸塑品整理加工厂,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大量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严重污染了当地水域环境,当地群众反响很大。
2007年3月,桐乡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元和责令立即停止排污的行政处罚,该厂缴清罚款之后,却在2007年6月又擅自恢复了生产,其生产废水采用渗漏方式流入河道,继续污 染水环境。对此,桐乡市环保局又对该企业下达了罚款十万元和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这一次处罚,桐乡市炳根废旧纸塑品整理加工厂拒不执行,断然继续生产,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11月7日,桐乡市环保局会同河山镇镇政府、河山派出所、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该企业的液压打包机、配电箱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封存,并拆除电源,强制性停止了对该企业的动力供电,迫使其停止了生产,同时,环保局将行政处罚案卷移送市人民法院,提请法院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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