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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
2020年12月03日 09:50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张卓君

  日前,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公布了《桐乡市新就业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继在桐新居民凭积分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了。

  据了解,此次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为500元/月,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申请人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市建设局工作人员提醒。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新就业职工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毕业未满3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至申请日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不重复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桐乡市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均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今后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为申请受理周。申请人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桐乡市|公租房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或至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13办公室进行线下办理。申请咨询电话:88112081政策咨询电话:88621059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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