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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当“老赖”

2020年11月12日 08:25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房凯达

  在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最终欠下的不仅是“经济债”,还有“自由债”。日前,桐乡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去年5月,黄某与他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应偿还欠款12万余元,但黄某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行为置之不理。经查,黄某的网络账户自去年6月至今年6月入账总金额达10万余元,明显具有履行能力。但黄某不仅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隐瞒上述事实,没有及时向法院报告。后黄某因申报财产不实于去年10月被司法拘留15日。

  桐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黄某已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

  据介绍,近年来,当事人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使法院执行工作难以开展,也使法院出具的判决成了“一纸空文”。为此,桐乡法院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为建设“平安桐乡”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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