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人文 教育 视听 公告 旅游 健康 概况 文明 挂号 摄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桐乡新闻 > 桐乡·社会

假房东套路真租客

法官提醒:租赁房屋要留心
2020年11月04日 08:42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房凯达

  狡猾的骗子租房当起了“假房东”,两个月时间将房子转租给多名租客,并收取租金和押金。近日,桐乡法院就审结了利用租房名义实施诈骗的系列案件。

  沈某之前在房产中介工作,深谙租房的各项步骤。离职后,因生活拮据,他便动起了歪脑筋。2018年10月,沈某假装房东,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房屋租赁信息招租,很快就有租客联系了他。“根本没想到竟然是个假房东。”受害人祝某表示,当时看到发布的信息十分符合自己的要求,没有多做考虑,便与沈某签订了长期租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沈某找到了手上有出租房屋的真房东,并与其签订了短期租房协议。然后,沈某以“房东”身份把钥匙交给了祝某,赚取差价。

  尝到甜头后,沈某故技重施,并先后与唐某、王某合伙采用虚构房东身份、隐瞒真实房屋租期的手段实施诈骗,共计金额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唐某、王某诈骗金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到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租赁房屋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内容,在没有签订合同以及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之前,不要轻易付钱。一旦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报警。


编辑:潘竞毅
桐乡发布官方微信
桐乡时间官方微信
【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