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的骗子租房当起了“假房东”,两个月时间将房子转租给多名租客,并收取租金和押金。近日,桐乡法院就审结了利用租房名义实施诈骗的系列案件。
沈某之前在房产中介工作,深谙租房的各项步骤。离职后,因生活拮据,他便动起了歪脑筋。2018年10月,沈某假装房东,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房屋租赁信息招租,很快就有租客联系了他。“根本没想到竟然是个假房东。”受害人祝某表示,当时看到发布的信息十分符合自己的要求,没有多做考虑,便与沈某签订了长期租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沈某找到了手上有出租房屋的真房东,并与其签订了短期租房协议。然后,沈某以“房东”身份把钥匙交给了祝某,赚取差价。
尝到甜头后,沈某故技重施,并先后与唐某、王某合伙采用虚构房东身份、隐瞒真实房屋租期的手段实施诈骗,共计金额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唐某、王某诈骗金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到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租赁房屋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内容,在没有签订合同以及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之前,不要轻易付钱。一旦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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