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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市禁止悬挂横幅

在10月20日前做到横幅“清零”
2020年10月19日 08:30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黄佳莉

  日前,市文明办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强化全市横幅禁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悬挂横幅,并要求在10月20日前做到横幅“清零”。

  悬挂横幅是一种传统的宣传手段。当下,这种宣传方式不仅效果不大,而且与城市品质提升、“美丽桐乡”建设背道而驰。前期,市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排摸梳理,发现当前全市范围内横幅尤其是公益性条幅标语的私挂乱设、陈旧破损等问题较为突出,给桐乡城市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各相关主体对辖区内的树木、交通设施、桥梁、灯杆、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建(构)筑物外立面等室外公共区域悬挂的各类横幅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清理,全面掌握辖区内已有横幅的数量、位置、设置人等信息,梳理形成整治清单。同时,要求各主体加强辖区内广告公司、字牌店、沿街商户等重点管理对象的横幅禁设工作宣传教育,并将私拉乱设横幅日常巡查纳入基层网格员工作职责,提高私拉乱设横幅的发现、上报、处置、反馈闭环处置效率。

  “在日常巡查中,执法队员一旦发现有陈旧破损横幅会立即拆除。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执法巡查,加大对私拉乱设横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民也可以通过市长电话、‘文明啄木鸟’平台等渠道投诉举报横幅私拉乱设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治理需从源头抓起。《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落实各类宣传任务的布置过程中,不得要求采取横幅宣传的形式,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整治近千条陈旧、破损横幅(包括公益性条幅标语)。接下来,我市将按照“边排摸、边宣传、边整治”的要求,做好横幅禁设宣传工作,并督促责任人(单位)开展自行整改,对拒不自行整改的个人(单位)将采取代履行、立案查处、取消文明先进评选资格等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在10月20日前做到横幅“清零”,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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