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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让垃圾分类成为文明习惯

2020年08月18日 08:30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朱铭金

  “现在,我在收银台旁再加了一个垃圾桶,方便员工投放纸盒、报纸等可回收物。”近日,在凤鸣街道同福集镇开超市的店主小罗因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鸣中队查处并罚款。小罗表示,这次处罚让他充分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从7月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鸣中队组织执法队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餐饮店、加油站、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行为的当事人采用教育劝阻、限期整改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截至目前,中队共依法查处相关案件16起。

  “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沿街商铺作为凤鸣街道灵安、同福两个集镇的‘门面’,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鸣中队队长徐华杰表示,除了要求商铺负责人做好门前“三包”外,还通过面对面交流,向其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当事人和管理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意识,以点带面动员大家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在同福集镇经营小卖部的朱爱芬就是垃圾分类带头人。“喝完的饮料瓶扔进蓝色垃圾桶,吃不完的泡面要倒进绿色垃圾桶……”说起垃圾分类,朱阿姨头头是道。她说:“刚开始给垃圾分类,我也记不清哪个垃圾投哪个颜色的垃圾桶。之后,边学习边分类,自然而然就会了。而且垃圾分类做得好,店里也清爽,客人就更多了。”

  垃圾分类,虽是人人身边的小事,却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是一件关系着社会文明水平的大事。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鸣中队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整治和定期巡查的方式,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宣传引导大家自觉落实垃圾分类,规范分类投放行为,致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文明自觉。


编辑:徐佳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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