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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2019年12月05日 08:3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胡宇翔 通讯员 吴振艳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最近该部门通过大数据搜索功能,查处了一起以“械”当“医”的非法行医案件。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涉事店铺已被责令整改。

  近日,一篇《不用再去杭州、上海了!桐乡这家店治好了我十年的鼻炎,一年多没犯了!》的网络推广文章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流传。这条信息引起了市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的注意。

  根据文中所标注的地址,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执法人员主动出击,前往网文中提到的位于市区茅盾路的店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在该店门口看到,宣传标语写着“传承百年老方,国家发明专利”“鼻炎鼻窦炎专用”等字样,门口等候的市民排着长队。店内,有穿着白大褂的店员正在给患者进行鼻内窥镜检查和鼻腔雾化治疗。

  经现场初步调查,执法人员确认,该店使用的“清鼻露”产品是国家审批的“械”字号医疗器械产品。而且在现场的治疗中,无论是过敏性鼻炎还是鼻窦炎或其他急性炎症,店员都使用这种产品为患者开展治疗。在进一步取证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铺未取得本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店员也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鼻炎可由多种原因引起,针对不同病因、不同症状、严重程度等采取的治疗措施也不尽相同。而且‘械’字号的医疗器械产品只能作为辅助治疗,不能将其作为药品使用,更不能大肆夸大其相关疗效。”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高吉明告诉记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医师注册、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因此,这家店铺的相关人员为患者开展医学诊疗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市卫生监督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据了解,近年来,利用“消”字号的消毒产品、“械”字号的医疗器械、普通保健品甚至“三无产品”为患者治疗疾病的案例屡见不鲜。部分商家往往利用大部分患者毫无专业医学知识的特点和急于治愈疾病的心理,夸大宣传,将普通保健品甚至“三无产品”包装成可以治愈疾病的“祖传秘方”“神丹妙药”,从而达到赚取钱财的目的,甚至延误患者病情。

  为此,桐乡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患病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神医”“神药”以及路边的小广告。遇到打着“神医”“神药”骗取钱财的,一定要留个心眼,在发现非法行医的情况下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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