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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可用积分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最高可享受每年4620元
2019年10月11日 10:44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近日,市建设局、公安局和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桐乡市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最高可获得每年462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桐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离不开新居民的付出。为充分调动新居民安居桐乡,参与桐乡建设的积极性,我市首次出台新居民积分制住房保障政策。

  据了解,2019年,我市推出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名额60户,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通过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面积和金额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执行,家庭成员1至2人,每户核定补贴面积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每户核定补贴面积55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7元计算,享受期限为两年。

  那么,申请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在我市持有效期内本市《浙江省居住证》、参加桐乡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五年(含)以上、且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万元的无房新居民家庭可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请登记办理。

  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底,咨询电话88035861(市新居民办)、88039322(市建设局)。申请时间截止后,相关部门会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分值,由高到低顺次选取60名拟保障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保障。积分相同的,在桐乡居住时间较长者优先。

  随着桐乡市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并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受益对象不断增多,保障覆盖率也逐年攀升。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新政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改善了一批稳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编辑:陈栋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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