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人文 教育 视听 公告 旅游 健康 概况 文明 挂号 摄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桐乡新闻 > 桐乡·三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2019年08月15日 08:28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李滢瑕

  昨天,市农业农村局向梧桐街道革新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是桐乡发出的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也标志着,桐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享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并以法人主体资格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原本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去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现在则需要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登记。”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了这张统一的“身份证”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更好地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有了这张崭新的登记证后,我们对于发展农业产业经济的底气更足了。”桐乡市梧桐街道革新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迫切需要。

  有这样一组数据:截至目前,全市176个行政村中,175个村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资产总额2.78亿元,社员股东54.81万人,非社员股东3.48万人,实现了“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

  据了解,全市17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需要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其中已完成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股份经济合作社166家,未经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有10家。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需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未按期完成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旧证照作废。

  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具体该如何办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需分两步走。首先,在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注销登记;其次,在市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办理相关登记赋码手续。”

  登记赋码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了基础保障。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手续,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

  


编辑:潘竞毅
桐乡发布官方微信
桐乡时间官方微信
【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