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于会游主持召开市十六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等多个议题。副市长沈根潮、徐剑东、马卫锋、袁杰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毅军、市政协副主席周民应邀参加会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成区的扩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原《桐乡市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为适应我市城市环境管理需要,科学定制中心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相处的和谐社会,会上,《桐乡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在讨论后获得原则性通过。
《划分方案》明确了区划范围、区划基准年、区划原则与方法等内容。按照《划分方案》,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桐乡市中心城区,以绕城快速路为界,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之间围合的区域,总面积约60平方公里。交通干线包括穿越城区的城市道路(主干路和次干路)、铁路和高速、快速路组成的外围道路,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网络和骨架性主干路网络。
生态兴则文明兴。近年来,桐乡的水更清了、天更蓝了,但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日前,我市出台了《桐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为进一步细化我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结合上述规划,《桐乡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应运而生,并在讨论后获得原则性通过。
《实施方案》以打造诗画水乡典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绿色发展国际品质名城,建设成蓝天常在、绿水长流的美丽桐乡为目标,通过实施生态空间布局、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人居环境和生态文化传承与制度建设五大领域共40项重点工程,力争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境内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文化逐步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有序创新,在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在2025年前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会议还传达了嘉兴市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议题,听取了《关于桐乡市西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用地搬迁概算调整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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