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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禁养烈性犬 爱犬需办“身份证”

本月起,桐乡养犬管理工作正式“有法可依”
2019年07月03日 08:28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吕兆元 通讯员 朱家瑜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活泼可爱,能给人带来很多愉悦。但是,当你在享受养犬带来的快乐时,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让周围的人和环境受到影响。近年来,随着养犬家庭的数量越来越多,犬只伤人、随地大小便、因养犬引发邻里纠纷等情况屡见不鲜,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如今,公众关于“加强犬类管理、倡导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更好地解决养狗带来的困扰,已成为城市管理中亟待破解的新课题。对此,近年来,我国多地多部门积极开展不文明养狗整治行动,纷纷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嘉兴也不例外。昨天,记者从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本月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嘉兴史上最严的养犬管理条例,最明显的就是增加了行政处罚。桐乡也将依据该《条例》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养犬的管理区域如何划分?如何办理养犬准养登记?……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一一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找到了答案。

  据悉,6月28日,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桐乡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规定桐乡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为二环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二环北路以南、二环西路以东所围区域。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根据《条例》,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未经狂犬病免疫和准养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一般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与此同时,《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除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外,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单位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应当圈(栓)养。目前,个人禁养犬只名录由嘉兴市人民政府确定,已向社会公告,其中包括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类、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大丹犬等34个种类的犬只。此外,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也被列为个人禁养犬只。据悉,大型犬的界定为,成年犬只肩高超过61厘米。

  “该《条例》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一户一犬’的定义,即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个户籍和每个固定住所限养一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副教导员周锦天向记者介绍道,与《条例》同步开始的还有桐乡犬只准养登记工作。“目前,养犬办证采取的是市民网上申报、网上初审、至预约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和芯片植入、上传资料审核、电子证发放五个流程。”周锦天说,养犬的市民朋友可通过关注“桐乡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进入其子菜单“便民服务”中的“犬类管理”,确认同意“文明养犬承诺书”,并按步骤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犬只相关信息即可。

  “桐乡犬只准养登记工作开始后,养犬人士(单位)需要为爱犬拿到三种‘身份证明’,即电子芯片、犬牌、电子证书,才算登记成功。”周锦天告诉记者,市民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初审通过后,需带着爱犬前往市区梧桐爱尚宠物诊所、梧桐安心宠物医院、梧桐贝宠宠物医院、梧桐贝尔康宠物诊所、梧桐爱宠宠物诊所、桐乡安安动物诊疗有限公司、梧桐维特宠物诊所或桐乡安安动物诊疗有限公司振兴东路分公司这8家经市农业农村局授权的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疫苗,如已注射疫苗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注射疫苗之后,市民就可以拿到狗牌了。同时,还需在犬只耳后植入电子芯片,芯片中可存储犬只的基本信息。这些程序完成后,相关部门便会向审核通过的个人(单位)发放电子证书。”周锦天说道,养犬采取年审制,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养犬准养登记证明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

  据悉,7月1日下午2点48分,全市办出第一张电子犬证。当天桐乡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线上共审核申请86人,经宠物医院植入芯片,注射疫苗,发放狗牌,成功颁发电子犬证10张。

  《条例》的实施,意味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文明养犬彰显的是城市文明发展和进步程度,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深刻地意识到,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时,才能进一步促使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深入人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助力我市省文明市创建。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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