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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有了“身份证”

桐乡发出第一本农房不动产权证书

2019年06月13日 08:19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 者 朱灵洁 通讯员 陈建钟 葛春晖

  昨天,在《濮院镇农房不动产权证书签收簿(新联村)》和《不动产权证领证签收单》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后,家住濮院镇新联村世纪新联一期的孔永明拿到了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红彤彤的封面映照在孔永明的脸上,他显得格外高兴。这也是我市发放的第一本农房不动产权证书。

  “这本证书上的内容很详细,你看,这里是你的建筑面积,这里是你的房子一层二层三层的平面图……”在孔永明的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耐心地解说着证书的内容。从内容上看,这本不动产权证书对权利人、共有情况、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和面积等都有详细的描述。

  “太好了,有了这张证书,就相当于我们农村的房子也和城市里的商品房一样,有自己的‘身份证’了。”孔永明激动地说。

  孔永明此话不假。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农户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是两者的合体,证书上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这意味着我市农房从此步入拥有自己“身份证”的登记新时代,也标志着我市农房确权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是农民的重要资产,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可以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产权归属,使农民的产权得到固化,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面积、位置和权属,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便民利民。同时,随着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成,登记部门不仅可对农村住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还为下一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据悉,接下来,我市将加紧对全市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发放农房不动产权证,预计至今年年底总发证量超10万本。


编辑: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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