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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大力开展处置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省试点工作

向“被股东”“被监事”“被董事”说“不”

2019年06月13日 08:19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俞珂 通讯员 李霖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信息怎么会被冒用?”不久前,来自北京的赵某向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桐乡市德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永商贸”)营业执照,赵某要求查清该公司注册的真实情况并撤销该公司。

  近年来,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及简政放权政策的逐步推进,企业登记更加高效便捷,登记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有效释放,惠及了广大守法、诚信的企业和群众。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公司登记,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

  遗失身份证被用于申请公司

  “迷惑”行为牵出一系列违法事

  在收到赵某的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查询公司登记档案,发现德永商贸营业执照是委托中介机构嘉兴泛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办理,申请材料中所附赵某身份证复印件是其遗失的身份证。

  随后,执法人员对泛亚公司进行调查。据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陈述,德永商贸执照由他经办,之前未见过赵某本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未在潘某住所发现该公司踪迹。同时,经税务部门协查,发现德永商贸是由李某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公司名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5份,金额2732.5万元,税额464.5万元,发票均为虚开。

  事实摆在眼前,很快,李某就被桐乡市公安局抓获,侦查发现李某先后委托泛亚公司在桐乡注册18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空壳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随后,李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然而,案件并未结束,经调查,泛亚公司曾受李某委托,以每家代理费1.2万元的价格,在未联系过、见过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本人的情况下,仅凭李某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擅自向房产中介公司购买房产证明,用于制作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并向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登记申请,先后取得了德永商贸在内的18家商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通过这样的行为,泛亚公司共获利20.4万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泛亚公司已经构成了《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所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对泛亚公司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同时,德永商贸等18家企业因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市市场监管局撤销了德永商贸等18家企业的设立登记。

  开展全省试点

  从源头上抑制违法行为

  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也给“被股东”“被监事”“被董事”“被财务负责人”的当事人带来了麻烦。

  为了有效抑制这类违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切实保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开始,桐乡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处置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全省试点工作。

  如何做到有效抑制?关键要从源头抓起。今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登记环节推行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须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此外,我们还在日常工作中,转变以往的监管理念,不断加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开展存量排查,完善处置环节。”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主体(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作出撤销登记许可决定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

  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案源信息共享,其中共收到人民银行信息15件,法院信息18件,投诉举报1件。成功办理了企业撤销登记19家,并对一家中介机构开展了立案调查。


编辑: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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