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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发放首本农村宅基地及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农民住房有了“身份证”

2019年06月13日 08:19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首席记者 周玥 通讯员 葛春晖 陈建钟

  “今天非常高兴,我们农民住房有了‘身份证’!”昨天下午,在濮院镇新联村世纪新联小区,村民孔永明在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濮院镇开展“三服务”的过程中,拿到了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桐乡发出的首本农村宅基地及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桐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入了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发放阶段。

  据了解,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是农民的重要资产,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统一登记,有利于明晰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属,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并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全面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这其中,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

  翻开孔永明的“红本本”,可以看到该证书对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和面积等内容,都有详细的描述。

  在以往,农户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是两者的合体,证书上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

  “这既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又是桐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更是桐乡农民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农民的住房也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仅今天下午,我市在濮院镇开展上门服务送达不动产权证书就达60余份。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农村宅基地也住房确权登记发证阶段,预计至今年年底总发证量将超10万本。


编辑: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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