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实施“三改一拆”行动以来,桐乡以无违建创建为抓手,统筹抓好“拆、改、用、控”各项工作,形成了“创建引领、改拆并举、拆用结合、管治并重”的工作格局,推动“三改一拆”行动不断向纵深阶段迈进。
如今,“三改一拆”的印记遍布全市各个角落。城中村改造让城市更美丽,旧住宅区改造让老小区换新颜,旧厂区改造“腾笼换鸟”盘活土地,拆除违法建筑让城乡展新貌……
“三改一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必须一如既往,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日前,《桐乡市创建“基本无违建市”工作方案》已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全面控制和治理违法建筑,扎实有效推进长效管理,2019年,桐乡将开展“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消存、控新、创无违”工作。
《桐乡市创建“基本无违建市”工作方案》解读
一、指导思想及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七大行动”、建设“四个桐乡”,全面推进“消存、控新、创无违”工作,其中梧桐街道、濮院镇、洲泉镇、崇福镇、乌镇镇等“无违建镇(街道)”重点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石门、河山、屠甸力争创建“无违建镇(街道)”,大麻要成功创建“基本无违建镇(街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拆改并举,拆用结合,管治并重,以成功创建“基本无违建市”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拆除存量违法建筑
确保完成省库数36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00万平方米,“三改”完成320万平方米的拆改量。
(二)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对新发生的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即查即拆,力求实现新的违法建筑“零增长”。
(三)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非法“一户多宅”拆除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排查非法“一户多宅”现象,继续抓好非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
◎全市党员干部和村干部涉及非法“一户多宅”及其他违建的,一律实行报告制度,对隐瞒、遗漏或拖延不报,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自拆、又不申请助拆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2.开展“涉安违建”拆除专项行动。
◎以工业园区和企业、小作坊存量违法建筑中严重影响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排查底数,开展涉安违法建筑集中整治。
◎要以“涉安违建”为突破口,分批、分步、分类实施,做到坚决拆除一批,立即整改一批,从根本上改变面貌,基本消除影响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
3.开展沿路违建拆除专项行动。
◎每个镇(街道)确定1-2条县级以上交通主干道进行重点整治,要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提升标准,在可视范围内确保无乱搭建,环境优美,今年再创一条贯穿全域的镇级“精品示范道路”,市级层面今年再创一条省级“精品示范道路”。
4.开展“扫雷”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要在违法建筑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大体量违建再次进行精准定位,排摸“雷点”,定时、定人、定责,狠抓推进,坚决拆除大体量违建,完成“雷点”的清零。
(四)建立完善“防违控违”数据台账
建成市级“防违控违”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市、镇(街道)、村三级“防违控违”信息平台,做到全域一体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科技化。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无违建”创建工作资料台账。
三、创建“基本无违建市”现场检查必查9个重点
◎省级中心、市级中心镇等经济强镇和重点镇;
◎村级留用地上的建筑,村干部、企业主的大面积个人住宅(别墅);
◎工业园区,特别是镇(街道)、村主导的工业小区,工厂厂区内的违章建筑;
◎“大棚房”、临时建筑逾期未拆;
◎风景区、保护区周边;
◎各类专业市场周边;
◎城郊结合部、屋顶违建;
◎非法“一户多宅”;
◎媒体曝光、信访投诉的案件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统筹部署,靠前指挥。
◎强化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职能,全面统筹和协调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职,抽调精兵强将为工作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深化实施方案,要加强“三专”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各镇(街道)要集中精力,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实现重大突破。
◎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推进创建。
◎要结合“退散进集”、“城市品质提升”、“大棚房整治”等专项工作,充分运用“即查即拆”、“六不予”、“十剑联动”等政策措施,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改一拆”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推进有序、运转高效。
(三)强化督考,营造氛围。
◎每周、每月对各镇(街道)完成情况综合排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连续三次月排名末位的镇(街道)预约主要领导,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情况说明。
◎建立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导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要求达到创建目标的领导和个人实行约谈、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措施,特别是对新增违建监管责任和市政府责成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要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发挥出舆论媒体引领力,努力营造“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创建氛围,营造克难攻坚、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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